商標注冊申請時間:一件新申請商標從申請到發(fā)證一般需要一年左右時間,其中申請受理和形式審查約需一個月時間,實質(zhì)審查約城四到五個月時間,異議期三個月時間,核準公告到發(fā)證約三個月時間。
商標的使用許可不同于商標的轉讓,后者轉讓的標的是注冊商標的所有權,轉讓的結果是原注冊人喪失了商標的所有權;而商標的使用許可不發(fā)生商標所有權轉移的問題。
所謂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權人將其所有的注冊商標使用權分離出一部或全部許可給他人使用,由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建立商標使用許可關系。這種關系建立在這樣幾項條件上:
一是被許可使用的商標必須是注冊商標,因為只有注冊商標才可以依法取得;
二是只有商標注冊人才依法享有商標專用權,也才能許可他人使用特定的注冊商標,其他人不能作為商標法意義上的許可人;
三是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標的是商標專用權,該商標專用權的范圍僅以被核準注冊的商標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圍,其標的不受保護,已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