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把別人的水印去掉算侵權嗎
如果把別人的水印去掉不屬于商業(yè)目的,屬于侵權但不予追究。如果對圖片著作權人的名譽或財產權益造成了損害,則會收到追究或處罰。民不告官不究,屬于民事行為,追究不追究由圖片作者掌控。
著作權許可使用并不改變著作權的歸屬。通過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被許可人所獲得的僅僅是在一定期間、在約定的范圍內、以一定的方式對作品的使用權,著作權仍然全部屬于著作權人,不會導致任何權利缺陷。
被許可人對第三人侵犯自己權益的行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向侵權者提起訴訟,因為被許可人并不是著作權的主體,除非著作權人許可的是專有使用權。
二、怎么才算侵權呢
民事侵權構成要件:行為違法,損害事實,因果關系,有過錯。
1、行為違法
所謂行為的違法性,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或強制性規(guī)定。
2、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既包括對公共財產的損害,也包括對私人財產的損害,同時還包括對非財產性權利的損害。
損害事實,是指一定的行為或事件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不利益。這種不利益是指一切受法律承認和保護的權利與利益所遭受的不良狀態(tài)和不良后果。
對財產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與間接損害。直接損害又稱積極的財產損失,是指受害人現有實際財產的減少,間接損害又稱消極財產損失,是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減少,對人身的損害包括對生命、健康、名譽、榮譽等損害,而且對人身的損害往往也會生成一定的財產損失。
3、因果關系
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系是指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客觀聯系,即特定的損害事實是否是行為人的行為必然引起的結果。只有當二者間存在因果關系時,行為人才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因果關系是復雜多變的,往往一個損害后果的出現是由多個原因引起的,既可能有主要原因與次要原因,也包括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
不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也就是說,引起損害事實的發(fā)生是由于不法行為的實施,如果損害事實并非不法行為的實施所致,則不構成侵權。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法律對于著作權方面的侵權行為往往按照是否用侵權的作品進行盈利來認定,如果用于盈利的話,即使沒有去除水印也會算作侵權并追究責任, 遇到侵權糾紛的建議可以聯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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